年少未可冠婚
古代冠礼婚龄之争:读梁孝王之子刘贾从朝,窦太后欲强冠婚,汉景帝以礼法婉拒的典故,揭示汉代礼制与皇室权谋。
原文:梁孝王子贾从朝,年幼,窦太后欲强冠婚之。上谓王曰:“儿堪冠矣。”王顿首谢曰:“臣闻《礼》二十而冠,冠而字,字以表德。自非显才高行,安可强冠之哉?”帝曰:“儿堪冠矣。”余日,帝又曰:“儿堪室矣。”王顿首谢曰:“臣闻《礼》三十壮有室。儿年蒙悼,未有人父之端,安可强室之哉?”帝曰:“儿堪室矣。”余日,贾朝,至阃而遗其舄,帝曰:“儿真幼矣。”白太后未可冠婚之。
翻译:梁孝王的儿子刘贾跟随父王进京朝见皇帝,刘贾年纪尚小,但窦太后想强行给他加冠完婚。皇上对孝王说:“孩子可以加冠了。”孝王叩头拜谢道:“我看到《礼记》上说二十岁才行冠礼,行加冠礼后才取字,字是用来表明品德的。不是才华过人德行高深的人,怎么能强行给他加冠呢?”皇上说:“孩子可以加冠了。”过了几天,皇上又说:“孩子可以娶妻成家了。”孝王又叩头拜谢说:“我看《礼记》上说三十岁壮年后才可娶妻成家。儿子年幼无知,根本没有为人父的样子,怎么能强行给他娶亲呢?”皇上说:“这孩子可以娶妻成家了。”没过几天,刘贾上朝,走过一道门槛时把鞋子绊掉了,皇上说:“这孩子确实年纪还小。”就告诉窦太后说还不能给他加冠成亲。
注释
冠:冠礼,古代男子二十岁时结发戴冠,举行加冠仪式,行成人礼,以示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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