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陵县狐

Chapter 49

陵县狐

陵县李太史家现怪事:狐妖眼射晶光,四足无骨,戴柳筐而逃。揭秘《聊斋志异》中蒲松龄笔下最奇特的狐仙传说。

原文

陵县李太史家,每见瓶鼎古玩之物,移列案边,势危将堕。疑厮仆所为,辄怒谴之。仆辈称冤,而亦不知其由,乃严扃斋扉,天明复然。心知其异,暗觇之。一夜,光明满室,讶为盗。两仆近窥,则一狐卧椟上,光自两眸出,晶莹四射。恐其遁,急入捉之。狐啮腕肉欲脱,仆持益坚,因共缚之。举视,则四足皆无骨,随手摇摇若带垂焉。太史念其通灵,不忍杀,覆以柳器。狐不能出,戴器而走。乃数其罪而放之,怪遂绝。

翻译

陵县李太史家,常常发现屋中的瓶、鼎、古玩之类的东西,被移放到桌边,样子很危险,好像马上就要掉下来了。开始时,太史怀疑是家中奴仆干的,就生气地责罚他们。奴仆们都喊冤,但也不知道原因,于是把书房的门窗锁紧,天亮后古玩等仍然这样放着。太史心中明白这件事不寻常,便在暗中观察。一天晚上,满室通亮,李太史大吃一惊,以为是盗贼。两个仆人靠近窗户偷看,只见一只狐狸卧在匣子上,光亮是从它的两只眼睛中射出的,晶莹四射。仆人怕它跑了,急忙跑进去抓。狐狸一口咬住仆人的手腕,肉都要咬掉了,仆人抓得更紧,其他仆人一起上前抓住这只狐狸绑了起来。举起这只狐狸一看,只见它的四条腿都没有骨头,随手摇摇晃晃的,像带子一样垂着。太史想到这只狐狸通了灵气,不忍心杀它,就用柳筐扣上它。狐狸跑不出来,便戴着柳筐到处跑。太史列数了它的罪过后就放了它,从此怪事才不再出现了。

点评

狐狸兴妖作怪,在《聊斋志异》中所在多有,耸异不同,各具特色。本篇狐狸出现时“光明满室”,“光自两眸出,晶莹四射”。抓住时“四足皆无骨,随手摇摇若带垂”。“覆以柳器。狐不能出,戴器而走”。如果比照《梦靥》、《捉鬼射狐》、《农人》等篇,你不能不感慨于蒲松龄想象力之无与伦比的丰富和描写之摇曳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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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目录

  1. 卷一 (共 42 章)
  2. 卷二 (共 40 章)
  3. 卷三 (共 45 章)
  4. 卷四 (共 40 章)
  5. 卷五 (共 43 章)
  6. 卷六 (共 45 章)
  7. 卷七 (共 39 章)
  8. 卷八 (共 43 章)
  9. 卷九 (共 49 章)
  10. 卷十 (共 26 章)
  11. 卷十一 (共 40 章)
  12. 卷十二 (共 42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