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姬生

Chapter 24

姬生

书生姬生欲以诚心感化狐妖,反被狐酒迷惑沦为窃贼。贤妻以丹砂解毒助其悔悟,狐妖屡次戏弄揭示人性贪念。一篇警示世人莫被邪念所惑的志怪奇谭。

原文

南阳鄂氏,患狐,金钱什物,辄被窃去。迕之,祟益甚。鄂有甥姬生,名士不羁,焚香代为祷免,卒不应。又祝舍外祖使临己家,亦不应。众笑之。生曰:“彼能幻变,必有人心。我固将引之,俾入正果。”数日辄一往祝之。虽不见验,然生所至,狐遂不扰。以故,鄂常止生宿。生夜望空请见,邀益坚。一日,生归,独坐斋中,忽房门缓缓自开。生起致敬曰:“狐兄来耶?”殊寂无声。一夜,门自开。生曰:“倘是狐兄降临,固小生所祷祝而求者,何妨即赐光霁?”却又寂然。案头有钱二百,及明失之。生至夜,增以数百,中宵,闻布幄铿然。生曰:“来耶?敬具时铜数百备用。仆虽不充裕,然非鄙吝者。若缓急有需,无妨质言,何必盗窃?”少间,视钱,脱去二百。生仍置故处,数夜不复失。有熟鸡,欲供客而失之。生至夕,又益以酒,而狐从此绝迹矣。鄂家祟如故。生又往祝曰:“仆设钱而子不取,设酒而子不饮。我外祖衰迈,无为久祟之。仆备有不腆之物,夜当凭汝自取。”乃以钱十千、酒一罇,两鸡皆聂切,陈几上。生卧其傍,终夜无声,钱物如故。狐怪从此亦绝。

原文

生一日晚归,启斋门,见案上酒一壶,燂鸡盈盘,钱四百,以赤绳贯之,即前日所失物也。知狐之报。嗅酒而香,酌之色碧绿,饮之甚醇。壶尽半酣,觉心中贪念顿生,蓦然欲作贼,便启户出。思村中一富室,遂往越其墙。墙虽高,一跃上下,如有翅翎。入其斋,窃取貂裘、金鼎而出,归置床头,始就枕眠。天明,携入内室。妻惊问之,生嗫嚅而告,有喜色。妻骇曰:“君素刚正,何忽作贼!”生恬然不为怪,因述狐之有情。妻恍然悟曰:“是必酒中之狐毒也。”因念丹砂可以却邪,遂研入酒,饮生。少顷,生忽失声曰:“我奈何做贼!”妻代解其故,爽然自失。又闻富室被盗,噪传里党。生终日不食,莫知所处。妻为之谋,使乘夜抛其墙内,生从之。富室复得故物,事亦遂寝。

原文

生岁试冠军,又举行优,应受倍赏。及发落之期,道署梁上黏一帖云:“姬某作贼,偷某家裘、鼎,何为行优?”梁最高,非跂足可黏。文宗疑之,执帖问生。生愕然,思此事除妻外无知者,况署中深密,何由而至?因悟曰:“此必狐之为也。”遂缅述无讳,文宗赏礼有加焉。生每自念:无所取罪于狐,所以屡陷之者,亦小人之耻独为小人耳。

原文

异史氏曰:生欲引邪入正,而反为邪惑。狐意未必大恶,或生以谐引之,狐亦以戏弄之耳。然非身有夙根,室有贤助,几何不如原涉所云,家人寡妇,一为盗污遂行淫哉!吁!可惧也!生一日晚归,启斋门,见案上酒一壶,燂鸡盈盘,钱四百,以赤绳贯之,即前日所失物也。知狐之报。嗅酒而香,酌之色碧绿,饮之甚醇。壶尽半酣,觉心中贪念顿生,蓦然欲作贼,便启户出。思村中一富室,遂往越其墙。墙虽高,一跃上下,如有翅翎。入其斋,窃取貂裘、金鼎而出,归置床头,始就枕眠。天明,携入内室。妻惊问之,生嗫嚅而告,有喜色。妻骇曰:“君素刚正,何忽作贼!”生恬然不为怪,因述狐之有情。妻恍然悟曰:“是必酒中之狐毒也。”因念丹砂可以却邪,遂研入酒,饮生。少顷,生忽失声曰:“我奈何做贼!”妻代解其故,爽然自失。又闻富室被盗,噪传里党。生终日不食,莫知所处。妻为之谋,使乘夜抛其墙内,生从之。富室复得故物,事亦遂寝。

原文

生岁试冠军,又举行优,应受倍赏。及发落之期,道署梁上黏一帖云:“姬某作贼,偷某家裘、鼎,何为行优?”梁最高,非跂足可黏。文宗疑之,执帖问生。生愕然,思此事除妻外无知者,况署中深密,何由而至?因悟曰:“此必狐之为也。”遂缅述无讳,文宗赏礼有加焉。生每自念:无所取罪于狐,所以屡陷之者,亦小人之耻独为小人耳。

原文

异史氏曰:生欲引邪入正,而反为邪惑。狐意未必大恶,或生以谐引之,狐亦以戏弄之耳。然非身有夙根,室有贤助,几何不如原涉所云,家人寡妇,一为盗污遂行淫哉!吁!可惧也!

原文

吴木欣云:“康熙甲戌,一乡科令浙中,点稽囚犯。有窃盗,已刺字讫,例应逐释。令嫌‘窃’字减笔从俗,非官板正字,使刮去之,候创平,依字汇中点画形象另刺之。盗口占一绝云:‘手把菱花仔细看,淋漓鲜血旧痕斑。早知面上重为苦,窃物先防识字官。’禁卒笑之曰:‘诗人不求功名,而乃为盗?’盗又口占答之云:‘少年学道志功名,只为家贫误一生。冀得赀财权子母,囊游燕市博恩荣。’”即此观之,秀才为盗,亦仕进之志也。狐授姬生以进取之资,而返悔为所误,迂哉!一笑。

翻译

南阳鄂家有狐狸为患,家里的金钱器物动不动就被偷走。如果触犯它,受到的祸害更加厉害。鄂氏有个外甥叫姬生,是一个名士,为人豪放不羁,他焚香祷告,企图代替鄂家请求狐狸不要为患,但没有作用。他又祈求狐狸舍弃外祖父家而到自己家去作乱,狐狸也不肯答应。大家嘲笑姬生。他说:“狐狸既然能够变幻人形,就一定具备人心。我一定要引导它,让它得成正果。”此后他隔几天就去一次,向狐狸祷告。虽然不是很灵验,却是姬生一来,狐狸就不来骚扰了。因此,鄂家常常邀请姬生留宿。姬生到了夜晚就望着星空请求见狐狸一面,而且邀请得越来越坚决。一天,姬生回到家里,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忽然房门慢慢地自己打开了。姬生站了起来,一边行礼,一边说道:“是狐兄来了吗?”却又是四下寂静无声。又一个晚上,门又自己开了。姬生说:“如果是狐兄大驾光临,小生本来就祷告要求一见,何妨显形相见呢?”但是仍然寂静无声。案头上原来有二百文钱,到天亮时发现丢了。姬生到了晚上,又增加了几百文钱,半夜时分,就听见布帐发出响声。姬生说:“是狐兄来了吗?我已经准备了几百文钱供你使用。我虽然不很富裕,但也不是一个吝啬的人。如果你确实需要用钱,不妨直言相告,何必要盗窃呢?”过了一小会儿,再看那些钱,已经少掉了二百文。姬生把剩下的钱仍旧放在原处,几个晚上不再丢失。还有只熟鸡,本来打算给客人吃的,又丢失了。姬生到了晚上,又加上酒,从此以后,狐狸就绝迹了。但鄂家狐狸还是作祟。姬生又前去祷告说:“我放了钱你不拿,摆了酒你不喝。我的外祖父年迈体衰,不要老是在他家作祟。我准备了一些不成敬意的东西,今天晚上任凭你自己拿走吧。”他便将一万文钱、一坛酒和两只已经切成薄片的鸡放在几案上。姬生就在桌子旁边睡觉,但一整夜都没有动静,钱和吃的原封不动,狐狸从此绝迹了。

一天,姬生回家晚了,打开书房门一看,桌上放着一壶酒,满满一盘烤熟的鸡,还有四百文钱,用红绳子穿在一起,就是前些日子丢掉的东西。他知道这是狐狸报答他的。他一嗅酒壶,觉得很香;倒出来一看,酒是碧绿色的,喝着感觉很醇美。一壶酒喝干,他有了些醉意,觉得心中顿时产生了贪婪的欲望,突然间就想去做贼,便打开门走了出去。他想起来村里有一个富人,就前往他家,要翻墙进去。墙虽然很高,但他很轻易地就跳上跳下,好像长了翅膀一样。他闯入屋内,偷了貂裘、金鼎就跑了出来,回家后放在床头,这才躺下睡觉。天亮以后,姬生把东西带进内室。妻子吃惊地问他是怎么回事,姬生含含糊糊地告诉了她,而且脸上显出高兴的表情。妻子惊骇地说:“夫君素来刚正,怎么会忽然做贼去呢!”姬生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觉得奇怪,还说狐狸很有情义。妻子恍然大悟,说:“这一定是中了酒里的狐毒了。”于是想起丹砂可以用来驱邪,便找来丹砂研成末,掺到酒里,让姬生喝下去。过了一会儿,姬生忽然失声喊道:“我怎么会做贼呢!”妻子就向他解释了做贼的原因,姬生茫然没有主见,不知怎么办是好。又听说富人家里被偷的事情,已经传遍了乡里。姬生整天吃不下饭,不知如何处置那些东西。妻子替他想了个办法,让他趁着夜色把东西扔到富人家墙内。姬生听从了她的的意见。富人家看被偷的东西自己又回来了,事情也就这么平息了。

姬生在岁试中得了冠军,又被举荐为品行优良,应该受到加倍的奖赏。等到发榜的那一天,道署的房梁上黏了一张帖子,上面写道:“姬某曾经做过贼,偷了某某人家的貂裘、金鼎,怎么能说是品行优良呢?”那道署房梁很高,不是普通人踮起脚就可以黏上去的。主考官很怀疑,拿着帖子问姬生是怎么回事。姬生很惊愕,想到这件事除了妻子以外没有人知道,何况道署衙门森严,帖子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于是醒悟道:“这一定是狐狸干的好事。”他便不加隐讳地详细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主考官仍旧给了他丰厚的奖赏和礼物。姬生常常自己想:我也没有得罪狐狸,它之所以屡屡陷害我,大概也是小人耻于他一个人做小人吧。

异史氏说:姬生原本是想引邪入正,却反而被邪恶的狐狸迷惑。狐狸的本意未必是要做大恶事,也许是因为姬生用开玩笑的方法引导它,它也就用类似的方法戏弄姬生吧。但是,如果不是姬生天生有慧根,家里又有贤内助,几乎就要像西汉原涉所说的,家人、寡妇,一旦被强盗奸污,就会自暴自弃呀!唉,可怕啊!

吴木欣说:“康熙甲戌年间,一个举人到浙中担任县令,清点稽查狱中的犯人。有一个窃盗,已经刺完字了,依照惯例应该将他逐出释放。但县令嫌‘窃’字减笔从俗,不是官版的正字‘竊’,便命人把字刮掉,等伤口愈合以后,又依照字汇里的笔画形象给他重新刺了一个‘窃’字。这个窃盗便随口吟了一首诗道:‘手把菱花仔细看,淋漓鲜血旧痕斑。早知面上重为苦,窃物先防识字官。’狱卒笑话他说:‘你这个诗人为什么不去求功名,却要去做窃盗呢?’窃盗又口诵一诗,回答道:‘少年学道志功名,只为家贫误一生。冀得赀财权子母,囊游燕市博恩荣。’”由此看来,秀才改行做强盗,同样也是为了求取功名。狐狸教给姬生图谋进取的资本,而他却反悔,认为被狐狸所误导,真是迂腐啊!一笑。

点评

本篇由“正文”和“附则”两部分组成。正文中的姬生打算按照人的道德标准去影响和改造狐狸,结果喝了毒酒,差点儿反被狐狸影响和改造。蒲松龄的结论是与小人交往要小心,以防自己陷进去。附则是蒲松龄的友人吴木欣讲的笑话。

在一般情况下,《聊斋志异》中的“附则”往往与正文以类相从,只是附庸,情节上并不发生联系。《姬生》篇的“附则”却由此及彼,在议论中联系到正文的情节——即提供理解正文狐狸行为的另一个思路——顺带讽刺了科举中的贿赂现象,买官鬻爵现象,也使得“正文”与“附则”成为一个整体,这可以看做是《聊斋志异》结构上的一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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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目录

  1. 卷一 (共 42 章)
  2. 卷二 (共 40 章)
  3. 卷三 (共 45 章)
  4. 卷四 (共 40 章)
  5. 卷五 (共 43 章)
  6. 卷六 (共 45 章)
  7. 卷七 (共 39 章)
  8. 卷八 (共 43 章)
  9. 卷九 (共 49 章)
  10. 卷十 (共 26 章)
  11. 卷十一 (共 40 章)
  12. 卷十二 (共 42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