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潞令

Chapter 1

潞令

潞城令贪暴枉杀五十八人,阴曹索命自尝恶果,揭露清代吏治腐败与官场积弊。

原文

宋国英,东平人,以教习授潞城令。贪暴不仁,催科尤酷,毙杖下者,狼籍于庭。余乡徐白山适过之,见其横,讽曰:“为民父母,威焰固至此乎?”宋扬扬作得意之词曰:“喏!不敢!官虽小,莅任百日,诛五十八人矣。”后半年,方据案视事,忽瞪目而起,手足挠乱,似与人撑拒状。自言曰:“我罪当死!我罪当死!”扶入署中,逾时寻卒。呜呼!幸有阴曹兼摄阳政,不然,颠越货多,则“卓异”声起矣,流毒安穷哉!

翻译

宋国英是东平人,以县学教习被任命为潞城县令。他为官贪婪暴虐,催逼赋税尤其严酷,毙命于刑杖之下的人,横七竖八地躺在县衙的庭院中。我乡的徐白山碰巧过访他,亲见了他的横暴,讽谏他说:“作为百姓的父母官,威风气焰竟到了这一步吗?”宋国英扬扬得意地说:“是!不敢当!官虽不大,但到任一百天,已经杀掉五十八人了。”半年后,他正坐在案前办公,忽然瞪大双眼站立起来,手脚乱抓乱动,好像与别人撑持抗拒的样子。口中自语说:“我罪该死!我罪该死!”手下人把他扶入官署,过了一会儿就死了。唉!幸亏有阴曹地府兼管人间政事,不然的话,杀人敛财很多,反而“政绩卓异”的名声会四处传扬,流毒怎能穷尽呢?

原文

异史氏曰:潞子故区,其人魂魄毅,故其为鬼雄。今有一官握篆于上,必有一二鄙流,风承而痔舐之。其方盛也,则竭攫未尽之膏脂,为之具锦屏;其将败也,则驱诛未尽之肢体,为之乞保留。官无贪廉,每莅一任,必有此两事。赫赫者一日未去,则蚩蚩者不敢不从。积习相传,沿为成规,其亦取笑于潞城之鬼也已!

翻译

异史氏说:潞城县是春秋时潞子的封国故地,被害死者精魂刚毅,所以其鬼刚强雄杰。现今只要上面有一当官的执掌官印,下面必然有一两个卑鄙小人,望风逢迎,舐痈吮痔。当官的得势时,他们竭力攫取没被榨干的民脂民膏,供上司穷奢极欲;当官的要倒台的时候,他们就驱使未被杀绝的百姓,为其乞求留任。为官的无论贪官清官,每到一任,必定有这两样事。权势显赫的人一天不离任,老实憨厚的百姓就不敢不顺从。这种长期形成的相沿流传的坏习气,成为不成文的规矩,肯定会被潞城之鬼嘲笑。

点评

无论是故事还是评论,本篇都很精要。

就故事而言,作者讲述的是一个叫宋国英的潞城令在任期间“贪暴不仁”受到报应。有叙述、有描写、有对话、有自言。虽然简短,却生动而概括。就评论而言,“异史氏曰”则以很短的篇幅,把清初吏治的弊病,作者的态度和感慨,表述得清楚显豁。

在故事的结尾,作者说:“幸有阴曹兼摄阳政,不然,颠越货多,则‘卓异’声起矣,流毒安穷哉!”显示了作者的批判所向不在于一个潞令,而在于整个的吏治司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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