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人妖

Chapter 42

人妖

根据《聊斋志异》改编的奇闻:马万宝发现女医竟是男儿身,反将其阉割收服。揭秘明朝真实案件“人妖”背后的荒诞与人性。

原文

马生万宝者,东昌人,疏狂不羁。妻田氏,亦放诞风流。伉俪甚敦。有女子来,寄居邻人寡媪家,言为翁姑所虐,暂出亡。其缝纫绝巧,便为媪操作,媪喜而留之。逾数日,自言能于宵分按摩,愈女子瘵蛊。媪常至生家,游扬其术,田亦未尝着意。生一日于墙隙窥见女,年十八九已来,颇风格,心窃好之。私与妻谋,托疾以招之。媪先来,就榻抚问已,言:“蒙娘子招,便将来。但渠畏见男子,请勿以郎君入。”妻曰:“家中无广舍,渠侬时复出入,可复奈何?”已又沉思曰:“晚间西村阿舅家招渠饮,即嘱令勿归,亦大易。”媪诺而去。妻与生用拔赵帜易汉帜计,笑而行之。

原文

日曛黑,媪引女子至,曰:“郎君晚回家否?”田曰:“不回矣。”女子喜曰:“如此方好。”数语,媪别去。田便燃烛,展衾,让女先上床,己亦脱衣隐烛。忽曰:“几忘却,厨舍门未关,防狗子偷吃也。”便下床,启门易生。生窸窣入,上床与女共枕卧。女颤声曰:“我为娘子医清恙也。”间以昵辞,生不语。女即抚生腹,渐至脐下,停手不摩,遽探其私,触腕崩腾。女惊怖之状,不啻误捉蛇蝎,急起欲遁。生沮之。以手入其股际,则擂垂盈掬,亦伟器也。大骇,呼火。生妻谓事决裂,急燃灯至,欲为调停,则见女投地乞命。羞惧,趋出。生诘之,云是谷城人王二喜,以兄大喜为桑冲门人,因得转传其术。又问:“玷几人矣?”曰:“身出行道不久,只得十六人耳。”生以其行可诛,思欲告郡,而怜其美,遂反接而宫之。血溢陨绝,食顷复苏。卧之榻,覆之衾,而嘱曰:“我以药医汝,创痏平,从我终焉可也,不然,事发不赦!”王诺之。

原文

明日,媪来,生绐之曰:“伊是我表侄女王二姐也。以天阉为夫家所逐。夜为我家言其由,始知之。忽小不康,将为市药饵,兼请诸其家,留与荆人作伴。”媪入室视王,见其面色败如尘土,即榻问之。曰:“隐所暴肿,恐是恶疽。”媪信之,去。生饵以汤,糁以散,日就平复。夜辄引与狎处,早起,则为田提汲补缀,洒扫执炊,如媵婢然。

原文

居无何,桑冲伏诛,同恶者七人并弃市,惟二喜漏网,檄各属严缉。村人窃共疑之,集村媪隔裳而探其隐,群疑乃释。王自是德生,遂从马以终焉。后卒,即葬府西马氏墓侧,今依稀在焉。

原文

异史氏曰:马万宝可云善于用人者矣。儿童喜蟹可把玩,而又畏其钳,因断其钳而畜之。呜呼!苟得此意,以治天下可也。

翻译

——————-当前内容不予以翻译————————

异史氏说:马万宝可以说是善于用人的人。儿童喜欢螃蟹,喜欢把玩它,但又害怕它的钳子,就把它的钳子折断,养着玩。唉!如果能明白这个道理,用来治理天下也是可以的啊!

点评

本篇是根据明朝成化年间(1465—1487)发生的实事改编的。据谢肇淛《五杂俎》“人部”载:“国朝成化间,太原府石州人桑翀自少缠足,习女工,作寡妇妆,游行平阳、真定、顺德、济南等四十五州县。凡人家有好女子,即以教女工为名,密处诱戏,与之奸淫,有不从者,即以迷药喷其身,念咒语,使不得动。如是数夕,辄移他处,故久而不败。闻男子声,辄奔避。如是十馀年,奸室女以数百。后至晋州,有赵文举者,酷好寡妇,闻而悦之,诈以妻为其妹,延入共宿,中夜启门就之,大呼不从。赵扼其吭,褫其衣,乃一男子也。擒之,送官吐实。且云其师谷才,山西山阴人也。素为此术,今死矣。其同党尚有任茂、张端、王大喜、任昉等十馀人。狱具,磔于市。”蒲松龄改动的地方主要是在发现对方男扮女装后,因势利导,把对方“反接而宫之”,为我所用。这种改动,除去蒲松龄想说明“苟得此意,以治天下可也”的意图之外,大概也与明末清初男性同性恋的风气有关。

比照谢肇淛的记载和蒲松龄的《人妖》,可以见出故事和小说的区别,也可以加深我们对于蒲松龄在民间传闻的基础上创作小说的高超本领的认识。

读者讨论区

0 条评论

聊斋志异目录

  1. 卷一 (共 42 章)
  2. 卷二 (共 40 章)
  3. 卷三 (共 45 章)
  4. 卷四 (共 40 章)
  5. 卷五 (共 43 章)
  6. 卷六 (共 45 章)
  7. 卷七 (共 39 章)
  8. 卷八 (共 43 章)
  9. 卷九 (共 49 章)
  10. 卷十 (共 26 章)
  11. 卷十一 (共 40 章)
  12. 卷十二 (共 42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