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近于义
原文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程明道曰:“因恭信而不失其所以亲近于礼义,故‘亦可宗’。”伊川曰:“因不失于相近,亦可尚也。”又曰:“因其近礼义而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况于尽礼义者乎?”范纯父曰:“君子所因者本,而立爱必自亲始,亲亲必及人。故曰‘因不失其亲’。”吕与叔分为三事。谢显道曰:“君、师、友三者,虽非天属,亦可以亲,舍此三者之外,吾恐不免于谄贱。惟亲不失其所亲,然后可为宗也。”杨中立曰:“信不失义,恭不悖礼,又因不失其亲焉,是亦可宗也。”尹彦明曰:“因其近,虽未足以尽礼义之本,亦不失其所宗尚也。”予切以谓义与礼之极,多至于不亲,能至于不失其亲,斯为可宗也。然未敢以为是。
翻译
《论语·学而》:“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程明道说:“凭着恭敬和诚信而不失去其亲近于礼义的根本,所以说‘亦可宗’。”程伊川说:“所依靠的不脱离诚信和恭敬,也是可以尊崇的。”又说:“凭着他近于礼义而不失去所亲近的人,也是可以尊崇的。何况完全合乎礼义呢?”范纯父说:“君子所凭依的是本性,而建立仁爱必自亲近的人开始,亲爱关系亲近的人必然会推及他人。所以说‘因不失其亲’。”吕与叔把“信”“恭”“亲”分为三端进行解释。谢显道说:“君、师、友三类人,虽然不是血亲,也是可以亲近的,除此三类之外,我就怀疑不免于谄媚和卑贱。惟有亲近那些应该亲近的人,然后才值得尊崇。”杨中立说:“诚信而不失掉义,恭敬而不违背礼,又依靠关系亲近的人,这也值得宗尚。”尹彦明说:“依靠关系亲近的人,虽然不足以达到礼义之根本,也不失为可以宗尚的。”我深刻认识到义和礼做到极致,往往变得不相亲近,能够做到不失掉亲近的人,这是值得尊崇的。但不敢确定是正解。
注释
(1057)进士。与其弟程颐并称“二程”,同为理学奠基人。
(1063)进士,从司马光修《资治通鉴》,官至翰林学士,后以元祐党籍被贬。
(1085)进士,受学于二程,有《论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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