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韶祭文
张子韶祭文仅以简练哀辞致祭洪皓,情旨悲怆超越言辞,开创宋代祭文新格,揭示南宋文人心史与秦桧时代背景。
原文
先公自岭外徙宜春,没于保昌,道出南安,时犹未闻桧相之死。张子韶先生来致祭,其文但云:“维某年月日具官某,谨以清酌之奠,昭告于某官之灵。呜呼哀哉,伏惟尚飨!”其情旨哀怆,乃过于词,前人未有此格也。
翻译
先父自岭南移徙宜春,逝世于保昌,我扶柩途经南安,当时还未听到桧相的死讯。张子韶先生前来致祭,祭文只说:“维某年某月某日具官某某,谨以清酒之奠,昭告于某官在天之灵。呜呼哀哉,伏惟尚飨!”其情旨之悲伤凄怆,远在言词之外,前人祭文没有这种格式。
注释
(1132)进士第一,官至宗正少卿,权礼部、刑部侍郎,因论和议触忤秦桧,谪知邵州,后谪居南安军,秦桧死后,起知温州。
(1155)徙宜春(今属江西),行至保昌(今广东南雄)而卒。死后数日,秦桧亦死,故下文有“时犹未闻桧相之死”之说。
(1115)进士,随从二帝北狩至金,后归宋,高宗绍兴年间为相,力主和议,先后杀岳飞、贬张浚、排赵鼎,凡主战大臣诛杀殆尽,擅权阴毒而宠信不衰,死谥忠献。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追夺王爵,改谥缪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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