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章轻废
探析古代典章一旦废除便难恢复的现象,从后周废除刺史铜鱼合契制到后晋废止宰相押角仪式,揭示制度变迁背后的历史逻辑。
原文
典章故事,有一时废革遂不可复者。牧守铜鱼之制,新除刺史给左鱼,到州取州库右鱼合契。周显德六年,诏以特降制书,何假符契?遂废之。唐两省官上事,宰臣送上,四相共坐一榻,各据一隅,谓之押角。晋天福五年,敕废之。
翻译
旧的典章制度,有一旦废除就不能再恢复的。太守使用铜鱼的制度,新授刺史发给左鱼,到州以后取出州库的右鱼合契验证。后周显德六年,下诏说任官时特下诏书,哪里还须符契?就废除了这一制度。唐代中书门下两省官员上任仪式,宰相亲临现场,四位宰相同坐一榻,各占一角,称为押角。后晋天福五年,下诏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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