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学
原文
鄱阳学在城外东湖之北,相传以为范文正公作郡守时所创。予考国史,范公以景祐三年乙亥岁四月知饶州,四年十二月,诏自今须藩镇乃得立学,他州勿听。是月,范公移润州。《余襄公集》有《饶饶州新建州学记,实起于庆历五年乙酉岁,其郡守曰都官员外郎张君,其略云:“先是郡先圣祠宫栋宇隳剥,前守亦尝相土,而未遑缔治,于是即其基于东湖之北偏而经营之。”浮梁人金君卿郎中作《郡学庄田记》云:“庆历四年春,诏郡国立学,时守都官副郎张侯谭始营之,明年学成。”与余公记合。范公在饶时,延君卿置馆舍,使公有意建学,记中岂无一言及之!盖是时公既为执政,去郡十年矣。所谓“前守相土”者,不知为何人。
翻译
鄱阳学校在城外东湖以北,相传是范文正公为郡守时所创建的。我考察国史,范公在景祐三年丙子岁四月知饶州,四年十二月,诏令从今往后必须是藩镇才可建立学校,别的州不用理会。当月,范公移官润州。《余襄公集》有一篇《饶州新建州学记》,可知州学始建于庆历五年乙酉岁,当时郡守是都官员外郎张君,大概说:“此前本郡孔庙建筑毁败,前任郡守也曾实地察看,而未及修建,于是就其地基在东湖北边建造。”浮梁人金君卿郎中《郡学庄田记》写道:“庆历四年春,诏令郡国建立学校,当时郡守都官员外郎张谭着手营建,第二年学校建成。”和余公的记载相合。范公在饶州时,延请金君卿置于馆舍,倘使范公有意建立州学,君卿记文中岂会无一字提及!当时范公已入拜参知政事,离开饶州已十年了。所谓“前守相土”,这位前郡守不知何人。
注释
(1015)进士,北宋名臣,著名文学家,官至参知政事,曾主持庆历新政,谥“文正”。
(1037)十二月:“给真定府、潞州学田各五顷,仍诏自今须藩镇乃许立学,它州勿听。”藩镇,自唐代中后期始设的军镇,兼管民政,形成割据,谓之藩镇。
(1024)进士,官至工部尚书,谥号“襄”。
(1027)进士,庆历年间知饶州兼提举金银铜坑冶公事。
(1042)进士及第,官至提举江西刑狱、尚书度支郎中。研学五经,长于《易》,擅诗。
(1043),范仲淹拜参知政事。
学:此指地方官办学校。
知:官制用语
饶州:治今江西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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