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贞
唐张嘉贞拜相轶事考辨:明皇误记姓名险用他人,史书记载存疑。《资治通鉴》弃而不取,揭示唐代宰相任命的真实细节。
原文
唐张嘉贞为并州长史、天兵军使,明皇欲相之,而忘其名,诏中书侍郎韦抗曰:“朕尝记其风操,今为北方大将,张姓而复名,卿为我思之。”抗曰:“非张齐丘乎?今为朔方节度使。”帝即使作诏以为相。夜阅大臣表疏,得嘉贞所献,遂遂相之议者谓明皇欲大用人,而卤莽若是,非得嘉贞表疏,则误相齐丘矣。予考其事,大为不然。按,开元八年,嘉贞为相,而齐丘以天宝八载始为朔方节度,相去三十年,安得如上所云者!又,是时明皇临御未久,方厉精为治,不应置相而不审其名位,盖郑处诲所著《明皇杂录》妄载其事,史家误采之也。《资治通鉴》弃不取云。
翻译
唐朝张嘉贞为并州长史、天兵军使,唐明皇想拜他为相,却忘了名字,便告诉中书侍郎韦抗说:“朕曾记其风度操守,现在是北方大将,姓张,名是两字,你替我想想是谁。”韦抗说:“莫非张齐丘?现在是朔方节度使。”明皇即命其拟诏拜张齐丘为相。晚上批阅大臣奏章,看到张嘉贞的奏疏,这才想起是他,便拜他为相。评论者认为唐明皇要重用人才,却如此鲁莽,倘若不是见到嘉贞的奏章,则误用齐丘为相了。我考证其事,根本不是如此。按,开元八年张嘉贞为宰相,而张齐丘在天宝八载才任朔方节度使,相差三十年,岂得如前所说那样!又,开元初年唐明皇登基不久,正励精图治,不应任命宰相而不清楚其姓名职位,这是郑处诲所著《明皇杂录》一书胡乱记载此事,史家错误采用罢了。《资治通鉴》就弃而不取。
注释
复旧。
相去三十年:开元八年
。
郑处诲:郡望荥阳(今属河南)。唐文宗大和八年
改:改“年”为“载”,至唐肃宗乾元元年
至天宝八载:至天宝八载
登进士第:登进士第,历官工部、刑部、吏部侍郎,宣武节度使等。所著《明皇杂录》二卷,记录唐玄宗时朝野杂事,兼及肃宗、代宗二朝史事。
读者讨论区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