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

张浮休书

Chapter 1

张浮休书

从欧阳修、司马光等北宋名臣的轶事中,看文学修身与政事及物的深刻道理,以及《资治通鉴》成书背后的艰辛与坚持。

原文

张芸叟《与石司理书》云:“顷游京师,求谒先达之门,每听欧阳文忠公、司马温公王荆公之论,于行义文史为多,唯欧阳公多谈吏事。既久之,不免有请:‘大凡学者之见先生,莫不以道德文章为欲闻者,今先生多教人以吏事,所未谕也。’公曰:‘不然。吾子皆时才,异日临事当自知之。大抵文学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吾昔贬官夷陵,方壮年,未厌学,欲求《史》《汉》一观,公私无有也。无以遣日,因取架阁陈年公案,反覆观之,见其枉直乖错,不可胜数,以无为有,以枉为直,违法徇情,灭亲害义,无所不有。且夷陵荒远小,尚如此,天下固可知也。当时仰天誓心,曰:“自尔遇事不敢忽也。”’是时苏明允父子亦在焉,尝闻此语。”

翻译

张浮休《与石司理书》写道:“最近到京城,拜谒前辈贤达,常常听到欧阳文忠公、司马温公、王荆公的言论,关于道德文史方面较多,唯有欧阳公谈论政事最多。时间久了,不免就请教他:‘大凡学生拜见先生,莫不想听闻先生讲道德文章,现在先生教人最多的是政事,这是我不明白的。’欧阳公说:‘话不是如此说。你们都是一时俊彦,他日为官自会明白。大凡文学仅限于自身修养受益,而政事则会影响他人。我当年贬官夷陵,正值壮年,还有心学习,想找《史记》《汉书》来读,公家私人都找不着。无以打发时间,就取官署架上旧年案卷,反复阅读揣摩,见其中冤假错案,多不胜数,把没有的当成有的,把理亏的当成有理的,违法徇情,伤害亲情有损道义,无所不有。何况夷陵偏远狭小,尚且如此,全国范围内可以想知。当时对天发誓,说:“从此处理事情不敢大意。”’当时苏明允父子也在座,曾一起听过这番话。”

又有《答孙子发书》,多论《资治通鉴》,其略云:“温公尝曰:‘吾作此书,唯王胜之尝阅之终篇(1),自余君子求乞欲观,读未终纸,已欠伸思睡矣。书十九年方成(2),中间受了人多少语言陵藉(3)。’”云云。

又有《答孙子发书》,多谈论《资治通鉴》,大略说:“司马温公曾说:‘我著这部书,只有王胜之曾经读完过,其余诸君想要读,读不了几页,就已打哈欠伸懒腰想睡觉了。此书历时十九年才写成,这中间受了他人多少闲言碎语。’”如此等等。

此两事,士大夫罕言之,浮休集百卷(1),无此二篇。今豫章所刊者(2),附之集后。

这两件事,士大夫很少说起过,张浮休《画墁集》一百卷,也没有这两篇。现在的临川刻本,把这两篇附在全集的末尾。

注释

(1065)进士,历官县令、知州等,徽宗时为右谏议大夫,后入元祐党籍被贬,复集贤殿修撰。其人慷慨喜论事,诗文词兼擅。
(1042)进士,北宋著名政治家、杰出文学家。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
(1036),范仲淹以言事被贬,欧阳修作《与高司谏书》,斥谏官高若讷“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因此被贬夷陵令。
(1)王胜之:即王益柔(1015—1086),字胜之,以荫入仕。
(2)书十九年方成:《资治通鉴》一书,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受诏撰,神宗元丰七年(1084)书成。
(3)陵藉:欺压。
(1)浮休集百卷:宋徽宗政和年间,张舜民《画墁集》一百卷刊行,即此。南渡后,又有临川刻本《浮休全集》,明代即已散佚。清人辑有《画墁集》八卷。
(2)豫章所刊:即指临川刻本,临川在汉代属豫章郡。豫章郡,治所在今江西南昌。

张浮休:即张舜民,字芸叟,自号浮休居士,又号矴斋,邠州(今陕西彬州)人。宋英宗治平二年

司马温公:即司马光,卒赠温国公

王荆公:即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

欧阳文忠公:即欧阳修,谥号“文忠”

吾昔贬官夷陵:宋仁宗景祐三年

《史》《汉》:《史记》和《汉书》。

褊:狭小。

苏明允:即苏洵,字明允,号老泉,眉山(今属四川)人。与其子苏轼、苏辙同入“唐宋八大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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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目录

  1. 卷一 (共 29 章)
  2. 卷二 (共 24 章)
  3. 卷三 (共 21 章)
  4. 卷四 (共 23 章)
  5. 卷五 (共 25 章)
  6. 卷六 (共 19 章)
  7. 卷七 (共 17 章)
  8. 卷八 (共 15 章)
  9. 卷九 (共 28 章)
  10. 卷十 (共 20 章)
  11. 卷十一 (共 16 章)
  12. 卷十二 (共 18 章)
  13. 卷十三 (共 18 章)
  14. 卷十四 (共 17 章)
  15. 卷十五 (共 19 章)
  16. 卷十六 (共 20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