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

省郎称谓

Chapter 13

省郎称谓

宋代官制趣闻:省郎称谓如何从“权郎官”演变为“兼权尚书吏部郎官”,揭示古代官场细节与制度变迁。

原文

除省郎者,初降旨挥,但云“除某部郎官”。盖以知州资序者当为郎中,不及者为员外郎。及吏部拟告身细衔,则始直书之。其兼权者,初云“权某部郎官”,洎入衔及文书,皆曰“权员外郎”,已是它部郎中,则曰“权郎中”。至绍兴末,冯方以馆职摄吏部,欲为异,则系衔曰“兼兼权尚书吏部郎官。予尝叩其说,冯曰:“所被省札只言‘权郎官’,故不敢耳”。予曰:“省札中岂有‘尚书’二字乎?”冯无以对,然讫不肯改。自后相承效之,至今告命及符牒所书,亦云“权郎官”,固已甚野,至于尚左侍右之名,遂入除目,皆小吏不谙熟故事,驯以致然,书之记注,为不美耳。

翻译

任命省部郎官的,初降诏敕,只说“除某部郎官”。这是因为都知道有知州资历的应该为郎中,未到此资历者为员外郎。等到吏部拟定告身的具体官衔,才直接写明。那些代理兼任的,先都写“权某部郎官”,等到授予具体官衔及拟定文书,都写“权员外郎”,如果已是其他省部郎中,则写“权郎中”。到绍兴末年,冯方以馆职兼任吏部员外郎,想要与众不同,就系衔为“兼权尚书吏部郎官”。我曾请教他的说法,冯方说:“我所接到的省部文书只说‘权郎官’,所以不敢写员外郎。”我说:“省部文书里难道有‘尚书’二字吗?”冯方无言以对,但终究不肯改过来。此后陆续有人效仿他,到现在告命及符牒上所写,也说“权郎官”,本已不雅,至于尚左、侍右的名称,也写进除授文书,这都是小吏不熟悉旧有典制,顺随时俗造成的,把这写进起居注里,实为不美。

注释

(1145)进士,三十年,为吏部员外郎,转户部,擢兵部郎中。摄:代理,兼职。

省:本意为皇宫禁地。尚书、中书、门下、秘书等官署初设于禁中,故沿用为官署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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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卷二 (共 24 章)
  3. 卷三 (共 21 章)
  4. 卷四 (共 23 章)
  5. 卷五 (共 25 章)
  6. 卷六 (共 19 章)
  7. 卷七 (共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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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卷十 (共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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