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

元丰官制

Chapter 14

元丰官制

探寻元丰官制改革始末,从司马光未任御史大夫到宋代官制演变,揭示古代官员任免的真实历史与制度变迁。

原文

元丰官制初成,欲以司马公为御史大夫,又将俟建储时,以公及吕申公为保、傅。元祐初,起文潞公于既老,议处以侍中、中书令,为言者所攻,乃改平章军国重事。自后习以为制,不复除此等官,以谓前无故事,其实不然也。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中批右正言张扶除太常卿,执政言自来太常不置卿,遂改宗正,复言之,乃以为国子祭酒。近岁,除莫济秘书监,济辞避累日,然后就职。已而李焘、陈骙、郑丙皆为之,均曰:“职事官,何不可除之有!”

翻译

元丰官制改革刚完成,想让司马温公任御史大夫,又要等到册立皇储时,授予司马温公和吕申公为太保、太傅。元祐初年,起用年事已高的文潞公,商议要授予侍中、中书令,遭到言官反对,于是改为平章军国重事。此后相沿成为制度,不再授予这类官职,说以前没有成例。其实不是这样的。绍兴二十五年十月,诏令右正言张扶授太常卿,执政大臣说太常寺从来不设卿,于是改为宗正,又有人进言,才拜为国子祭酒。近年来,授莫济秘书监,莫济一连几天推辞,然后才就职。此后李焘、陈骙、郑丙均任此职,都说:“这是职事官,有什么不能担任的!”

注释

(1080)起,宋神宗亲自主持官制改革,五年,正式颁行新官制:依据《唐六典》复三省、六部、九寺、五监之制,凡领空名的职事官一律罢去;罢文武散阶,检校官除保留三师、三公外,其余一律罢去;改变三十阶官品,实行十八阶的新官品制;定寄禄新格,升迁、俸禄均按新格实行;等等。
(1042)进士,官至司空、同平章事,卒,赠太师、申国公。
(988),改左、右拾遗为左、右正言。多出居外任,或兼领别司,并不专职谏诤。张扶:镇江丹徒(今属江苏)人。绍兴十二年(1142)进士,官终国子祭酒。
(1145)进士,孝宗淳熙二年(1175)为秘书监,兼国史院编修官。按,北宋前期,秘书省只掌祭祀祝版;元丰改制后,秘书省始置监、少监,掌古今经籍图书、国史实录、天文历数之事,并领太史局。
(1154)进士,宁宗时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郑丙(1121—1194):长乐(今属福建)人。宋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累官至吏部尚书、端明殿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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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目录

  1. 卷一 (共 29 章)
  2. 卷二 (共 24 章)
  3. 卷三 (共 21 章)
  4. 卷四 (共 23 章)
  5. 卷五 (共 25 章)
  6. 卷六 (共 19 章)
  7. 卷七 (共 17 章)
  8. 卷八 (共 15 章)
  9. 卷九 (共 28 章)
  10. 卷十 (共 20 章)
  11. 卷十一 (共 16 章)
  12. 卷十二 (共 18 章)
  13. 卷十三 (共 18 章)
  14. 卷十四 (共 17 章)
  15. 卷十五 (共 19 章)
  16. 卷十六 (共 20 章)